【深圳收债】人民法院对取保候审的被告人可决定逮捕吗?
2020-08-12 17:06:14
深圳收债网-18927489205-徐经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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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规定,人民法院对于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被告人,应当变更强制措施,决定逮捕:
1.已取保候审的被告人违反《刑事诉讼法》第56条、第57条的规定,不逮捕可能发生社会危险的;
2.应当逮捕,但因患有严重疾病,或者是正在怀孕、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,法院酌情决定取保候审后,疾病痊愈或者哺乳期已满的。